在商標局審查商標申請時,一般只審查商標有沒有被注冊,不會考慮這個商標是否是搶注他人的,所以出現了很多搶注商標的事件。而搶注商標帶來的后果會使被搶注者的利益受損,“商標搶注”一詞的含義經歷了幾個發展階段,總的概括來說包括三個方面。
1.搶先注冊別人未注冊的商標;
2.將別人已被公眾熟知的商標或馳名商標利用地域差別、商品和類別區分等條件進行注冊的行為;
3.現階段商標搶注的內涵有了進一步的擴展,即將他人的著作權、專利權、肖像權、名稱權等其他在先權利作為商標申請注冊行為,同時還包括搶先把一些社會熱點現象稱謂、熱門話題詞語等進行商標注冊。
一、商標被惡意搶注應如何應對
1.對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可以提出異議。
商標注冊必經程序是商標公告期,為期3個月的商標公告期,也是發現商標搶注的關鍵時期,商標在公告期,也就意味著該商標并沒有被獲準注冊,此情況下有異議者是可以在規定的時限內及時的提交商標異議申請。
有些商標使用人士,發現商標被搶注,不確定商標異議成功率如何,對此,如果商標使用人士確實是自己在先使用商標被搶注的,可以通過咨詢有經驗的專門機構委托辦理,準備好充分的證明文件,申請異議的成功率是比較高的。提出異議的法律依據是《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規定。
2.以及獲得注冊的商標,可以申請無效宣告。
如果錯過了商標的異議期,沒能其實的提出商標異議,商標已經被核準注冊了,此時商標使用人士可以依據《商標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請求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渡虡朔ā穼o效宣告申請有5年的時間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標獲得注冊時間超過5年,就不能以被搶注為由申請無效宣告了(馳名商標不受此時間限制)。對商評委的裁決,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全面完善商標品牌的保護體系。
商標實行的在先注冊原則,商標注冊早一天晚一天都可能面臨相反的命運,商標被搶注,更是影響企業的品牌效益,因而有需求的人士,其實申請注冊商標,避免商標被搶注等惡意情況出現。在商標使用過程中,保存好商標使用的證明材料。
二、商標搶注表現形式
1.搶注未注冊商標
中國商標法規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公告期3個月內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予以核準注冊。中國商標法未賦予未注冊商標使用人任何排他權,在某種商標未注冊而有使用的情形,該使用商標法 人無權阻止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服務或類似商品、服務上以自己使用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使用或先申請注冊。只有在未注冊商標的使用人與未使用人同日申請注冊時,根據中國商標使用和申請注冊的現狀,照顧使用在先的申請人,使之能獲準注冊。這個范圍是有限的,它不能限制他人進行申請注冊,不得違反在先申請原則。未注冊商標使用人選擇不將其使用的商標進行申請注冊這是他的權利;如果其為使用的未注冊商標做了大量的廣告投入卻未申請,或晚于他人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申請商標注冊,結果被他人搶先申請商標注冊,這僅能說明:
1)自主決定導致其顧此失彼;
2)商標權利意識淡薄。這當然不能給他提供法律上的保護。在商標專用權注冊取得制國家,只要經營主體商標權利意識強烈,在使用商標之前或使用同時就申請商標注冊,就不會發生搶先注冊商標的事件。視所有的搶先注冊商標的行為為非法的觀點,其實質是主張使用取得商標專用權,因而從根本上否定注冊取得商標專用權制度,這與中國《商標法》是相悖的。
中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因此,有條件地確認搶先注冊他人先使用的商標行為為法律禁止的行為,在堅持注冊原則和申請在先原則的同時,法律對于絕對的申請在先原則作了合理調整。強調申請在先必須建立在誠實信用的原則下,不允許盜竊他人已經使用并且已經建立信譽的商標作為自己的商標申請注冊,彌補了絕對注冊原則的缺陷,防止事實上的不公平情況的出現。
2.搶注注冊商標注冊商標權是經國家法律確定的權利,但受到地域和時間的限制地域性決定了一個商標在某一個或幾個特定國家地區獲得保護,在注冊國或地區以外的國家或地區則不能獲得保護。這就可能使甲在丙國將a商標在b種商品或服務上進行了注冊,如甲未在丁國為同樣的申請注冊,則可能會有乙將a商標或近似a商標的商標在b種或類似b種的商品或服務上,在丁國申請注冊或先于甲申請注冊并獲得核準。雖然此種搶先注冊商標的行為在道德上似有可議之處,但在法律上該注冊并無不當。
三、如何證明別人惡意搶注商標
《商標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首先,你要證明對方主觀方面是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認定方式通常為:
1.看他注冊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產品上,這種產品是否和被搶注人的產品屬同類或近似產品;
2.是否對被搶注人高價轉讓或高價許可使用該商標;
3.是否直接控告被搶注人侵權商標,并提出賠償請求。
其次,證明對方采取了不正當手段。認定方式:
1.申請人利用與他人同行的關系。
2.利用與他人曾經合作過的背景。
3.同一區域內了解內情的其他人。
利用其不同的條件和自有的優勢,如管理者、法律顧問、記者、商標代理人等,在進行新聞采訪或進行管理等工作過程中了解到經營者商標使用的情況,并能預見搶注該商標所帶來的利益而搶先注冊。